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作为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活动载体,对于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做好品牌价值评价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区域涌跃参与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拟开展和已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园区应确保持续参加每年一次的区域品牌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验收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各相关区域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指派专人负责申报工作。申报区域可登陆:http://www.rbba.org.cn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区域实际如实填报,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准确,并根据填报内容顺序编排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地要结合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对区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务必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可靠,于6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汇总报送至省局质量处。
联系人:朱明、姚剑锋
联系电话:0571-85122531、85027855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17〕15号)
2.2017年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2